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学校美育名师 工作室复评工作的通知

2022-06-23
412

一、材料内容

材料内容以美育实践为核心,对美育社会服务;美育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美育教学能力与成果;开设的美育通识课程共四个指标分项打分,各项得分相加的总分为复评成绩(详见附件2)。

二、填报要求

(一)填报内容要准确、真实,如有虚假,将一票否决。

(二)填报以省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负责人的个人业绩为


考核内容。

(三)以20159月至今取得的成果填报,同一成果只能填报一次。

(四)每个指标限报5项,填报按国家级、省部级及以下级别顺序排列。

(五)填报的美育项目级别以主办单位的级别核定。

(六)电子申报材料按照附件3提供的表格进行填报,佐证材料按照表格顺序另存四个文件夹提交。每个文件夹以各自的指标命名,比如:1.美育社会实践、2.美育专著、论文、调研报告3.美育教学能力与成果4.开设的美育通识课程。4个文件夹内的文件按照对应表格里的标号命名子文件夹,比如1.1就是美育社会实践里面的第一个成果的佐证材料,以此类推。

(七)纸本申报材料按照附件3表格材料在前,佐证材料在后的顺序排列。其中,佐证材料顺序务必与表格内容前后顺序一致。佐证材料无法在表格内填写的论文、专著、调研报告在表格上标注后,另行单册提交(按照填报材料顺序排列)。

三、终评方式

终评满分100分,按照初评分数的40%复评分数的60%核算,两项相加为最终评审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列名次

四、其他安排

申报人将材料使用A4纸打印装订后与电子版(存U盘)于2022716日前寄送到指定地址,逾期未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四川省教育厅所有。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四川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325,收件及联系人:苏刚,联系电话:020-3762825313552440389

 


 

 

                        四川省教育厅

                         2022621



Copyright © 2021 成都飞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定制咨询

1376072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