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的创新路径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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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学院是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和实现形式,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在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的创新路径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将从五个层面来给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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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层面:明确产业学院的法律性质与地位


1.赋予产业学院相对独立的法人地位。


2.将规模不大的产业学院定位为新型教学组织,在形式上保留产业学院的二级学院性质,建立独立的产业学院治理机构,赋予产业学院办学自主权,原属高职院校可以行使监督权。


3.加快完善产业学院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赋予产业学院和行业企业充分的治理权的同时,从整体上约束及规范办学参与主体的治理行为。


4.教育部应就混合所有制学校的治理事务出台规范性的指导意见,给予产业学院治理体系建设具体的指导,杜绝产业学院治理中的乱象。


二、制度层面: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及科学的治理架构


       参照法人治理结构、逻辑、原则和基本形式,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需解决解决产业学院具体事务由“谁决定”“谁来做”和“谁监督”三个关键问题。


1.建立健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可以吸纳各办学主体的成员,如政府的主管部门人员、企业管理者、行业协会会长、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等,确保决策兼顾多方利益,同时形成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2.精准界定主体权责利,完善治理体系。需协商并界定好各主体的治理权利、责任和义务,充分达成治理共识,规避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端。


三、机制层面:完善企业参与的激励制度,建适当让渡企业利益的退出机制


1.健全外部激励,各级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地方性激励政策和措施,让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企业拥有“获得感”。强化内部激励。高职院校要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增强学校有关财务、纪检监察、基建、资产、科研管理和审计等重大校务的透明度,针对合作企业的现实利益诉求量身定制优惠措施和激励制度,最大化企业的预期收益。


2.建立适当让渡企业利益的退出机制。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签订联合举办产业学院的协议之初,就应共同商定一个校企双方都能接受的企业退出方案,明确企业退出的办法、路径和方式。在退出机制中清算产业学剩余财产应在权益上适当让渡企业。


       注意:为降低企业投资建设的产业学院资产被“套牢”的风险,高职院校应采取综合措施,尽可能地削弱校企共建教育资产的专用性。例如,尽量利用企业生产场所作为实习实训基地,降低场地资产的专用性。

四、经济层面:明确产业学院产权划分,促进校企合作共赢


1.尽快出台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的产权界定管理办法,启动混合所有制办学产权界定管理办法的设计和制定工作,尽快出台全国通用的标准化混合所有制办学产权界定管理办法。


2.应加快建立教育类资产价值评估的通用标准。在产业面,可根据各项教育硬件资产专用性的强弱程度进行一定比例的降低,在产业学院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方面,出台地方性的教育类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标准,在不脱离指导标准的前提下,再由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自主商定产业学院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标准。


3.大力培育和发展教育类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促进教育类资产产权流通,可以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分级建立区域性和地方性的教育类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例如,建立全国教育类资产产权备案登记信息中心,供有产权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进行信息查询;在地方建立教育类资产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为产权交易行为提供“一站式”服务等。


五、文化层面:推动校企文化融合,提升产业学院治理效能


1.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都应认识到,校企文化融合应是求同存异、取长补短。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应树立兼容并包的校园文化建设理念,明确产业学院的育人定位。在企业文化渗入校园的过程中,既要尊重产业学院作为教育机构的独立品格,也要吸收企业文化中有助于学生职业素养和工匠精神培育的文化内核。


2.校企双方的管理者应重视产业学院教职员工的心理调适问题,建立校园文化培训机制,帮助教职员工快速适应新型校园文化。在人员构成上,应抽调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中对组织文化建设具有深刻认知和丰富经验的骨干人员。由校园文化建设机构定期举办校园文化培训和讲座;开展校内心理辅导;牵头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如文艺会演、主题演讲比赛等。

       在产教融合背景下促进高职产业学院的治理模式的创新,推动治理方式变革和保障机制建构,打造产学研合作平台,有利于实现高职产业学院的多方共赢。好啦,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老师们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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